唐山国税局:12月31日前购小排量汽车享购置税优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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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国税局:12月31日前购买均可享受优惠
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(记者 刘天玥) 小排量汽车购置税优惠要提前结束了? 昨天,读者刘先生给本报新闻热线打来电话,反映自己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条信息,说小排量汽车购置税优惠将截至12月20日。
记者在刘先生提供的图片上看到一份 通知 ,内容为: 因财政、税务和银行年终联合决算,自2016年12月16日起停止办理税收缴款业务(车辆购置税截止至12月20日),望广大纳税人周知! 该 通知 的落款为 2016年12月2日 ,但没有单位名称。
记者就此联系市国税局了解情况。该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工作人员表示,根据国家规定,市国税局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,对购买1.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执行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,截至目前国税部门没有接到上级有关该政策将提前结束的任何通知。
该工作人员表示,即使有关车购税征收地点像以上所说要进行年终决算、停止办理税收缴款业务,但并不妨碍购买小排量汽车的市民享受车购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,只要汽车经销商开具的销售发票是2016年12月31日之前,市民都可以在60日内享受该优惠政策,所以即使到明年再办理相关缴税手续,只要是在60日有效期限内均可享受优惠,但超过60日期限将加收滞纳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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